四川中富金石服務費原來可以這樣退!以高收益誘導股民交會員費!薦股虧損被騙真相曝光!投資者親身經歷講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安全保障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為了更具體地說明退款流程的實際操作,我們分享一個成功案例,希望能為投資者提供實質性的參考。
2023年5月18日通過微信平臺添加到北京中富金石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財富助理劉志。劉志通過微信每天給我免費推薦股票、介紹公司情況、介紹繳納服務費用后的公司內部學員的股票的盈利情況。通過不到一個月的了解,我被劉志在微信里的盈利宣傳所吸引。終在2023年6月6日繳納了26800元服務費用,成為了北京中富金石投資咨詢有限的內部學員。
從2023年6月7日開始到7月3日期間購買7只股票后導致整體虧損,實際的股票操作情況與劉志在微信里向我宣傳的內容極其不符合,按照北京中富金石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老師李春林推薦的股票操作下來,整體上不僅沒有盈利,而且還造成了虧損。
這是我才感覺到不對勁,為何前期宣傳的股票收益這么好,等交了服務費給的股票卻虧的一塌糊涂呢?一次偶然的機會在網上遇到了解憂法助,解憂法助在詳細了解了我的情況后,為我制定了處理方案,不到一周時間就處理下來了,退還了我服務費。
解憂法援解析證券法: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執業規范(試行)》第二十條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從業人員在推廣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時,應當遵守客觀、誠信原則,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虛假、不實、誤導性營銷宣傳,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欺詐客戶;
(二)向客戶承諾確定收益或收益范圍;
(三)向客戶承諾承擔投資損失;
(四)對過往業績進行夸大宣傳,包括以特定客戶或者特定時間區間的歷史收益作為歷史業績進行宣傳,但未向投資者明示;
(五)僅宣傳所提供產品的功能但不說明產品的局限性;
(六)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者認為沒有風險的表述;
(七)對公司的經營范圍、經營時間、自身實力等進行不符合實際的宣傳。
我們承諾客戶:合作之前會簽署明確的協議書,我們前期不以任何理由,不以任何形式,不以任何行為收取任何前期費用。我們用實際行動讓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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