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后空置房需交物業管理費嗎)我們為您帶來了三個常見問題的解答,快來學習一下吧!
收房前的空置期該不該收物業費物業費應從何時開始繳
物業費應從何時開始繳納?
《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給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繳納。
空置期是否應收物業費?
對于收房前的空置期該不該收物業費,陜西神劍律師事務所律師樊繼勝認為,劉先生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收房最后期限內沒有收房,是劉先生違約,應該支付違約期間的物業費。此外,雖然劉先生未收房,但前期物業服務工作已展開,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也已生效。所以劉先生不能以未入住為由拒交物業費。
是否應100%繳納物業費?
律師表示,空置房一般有兩種狀態:第一種是開發商達到交房標準,但業主不收房,房屋尚未完成交割;第二種是業主收房后,房子長期空置。對于這兩種情況,通常統一參照第二種方式來處理。根據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我們了解到,長期空置不住的房子原則上要足額繳納物業費,但個別城市不同小區也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建議業主與物業協商,爭取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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